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奖励

   2023-02-24 970

(一)奖励对象

获批成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对2022年度获批成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兑现条件

获得商务部2022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以商务部网站公告为准)。

(四)兑现流程

该项政策本年度执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兑现资金。

核心提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奖励
 
标签: 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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