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代办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指的是具有开展经营性演出活动申请资格的承办者,在通过了文化部或
者各地文化局审核后取得的一种允许其可以正式演出的演出许可性证书。其中,申请资
格指的是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演出机构
以及个体演员,方可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
1、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简历、邮箱、座机、手机、邮编;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
4、住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包括产权证 、租赁合同复印件);
5、三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资金证明(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
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